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库(9810)业务能否适用“无票免税”政策?
2023-02-24 09:26:59
海外仓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商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无票免税政策〔2018〕103)规定,对综合试验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未取得有效采购凭证的合格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政策。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库(9810)业务作为B2B出口业务,尚未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商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无票免税”政策。
作为一种新型的外贸基础设施,截至2021年12月,我国海外仓库已超过2000个,总面积超过1600万平方米。其中,北美、欧洲、亚洲等地区海外仓库总数占比接近90%。
目前,深圳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全业态已全面实施。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12月底,深圳公司建设运营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库230多个,建设面积260多万平方米。
逆势下,海外仓优势突出。
自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海外仓库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大量公司受到物流渠道收缩的限制,海外仓库已成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突破的重要战略阶段之一。